一、背景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建筑市场,我局拟建议市政府废止《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阳府〔2019〕49号)(下称《设计改革通知》)。
二、原因
(一)2021年1月8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的备案审查意见(粤司函〔2021〕26号)指出:该文件工程设计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制度进行招标的有关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
(二)广东省审计厅在开展2020年度省市县三级财政纵向到底全覆盖审计工作中,指出我市出台的《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阳府〔2019〕49号)第二点“发挥院士和设计大师主创工程设计的作用”说明可以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认设计单位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冲突。
三、意义
废除《设计改革通知》,有利于规范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市场,对提高我市城市建设品质和建筑设计水平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构建公平公正的建筑设计市场机制。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申超俊
联系电话:0662-342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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